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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登記“跨省通辦”將擴大到京津等21個省區(qū)市
人民日報海外版 發(fā)布時間:2023年05月26日 15:15
人民日報海外版
2023年05月26日 15:15

  本報北京5月25日電 (記者陳勁松)民政部25日召開擴大婚姻登記“跨省通辦”試點工作專題新聞發(fā)布會。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,為進一步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,在前期首批試點基礎上,婚姻登記“跨省通辦”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覆蓋范圍,本次將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內蒙古、上海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廣西、海南、寧夏等11個省區(qū)市納入,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“跨省通辦”試點。

  上述新納入試點地區(qū)的婚姻登記機關統(tǒng)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記“跨省通辦”事項。本次調整后,全部試點地區(qū)將覆蓋21個省區(qū)市,且均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“跨省通辦”,將覆蓋我國總人口的78.5%。

  王金華介紹,全國目前每年平均辦理結(離)和補領婚姻登記證1800萬對左右。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(fā)展,人戶分離現象較為普遍,長期外出工作、生活、學習的群眾回戶籍地辦理婚姻登記,不僅耗費時間、精力和財力,也帶來很多不方便,群眾對婚姻登記異地辦理的需求十分強烈。

  本次調整后,試點地區(qū)為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內蒙古、遼寧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、湖北、廣東、廣西、海南、重慶、四川、陜西、寧夏共21個省區(qū)市,上述地區(qū)均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“跨省通辦”試點。

  據悉,要實現全國范圍內通辦,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:一是《婚姻登記條例》相關條款要進行修訂,這是異地通辦的法規(guī)依據;二是要有堅實的基礎支撐,包括信息系統(tǒng)、婚姻登記數據、工作制度和流程、人員力量配置等。現在這兩個條件尚未完全成熟。

【編輯:黃詩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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